四、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向外排放的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经监测、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设计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 1.6 卫生填埋 、运行和管理,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对已经产生的垃圾,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资源化、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应对地下水 、无害化的原则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运输和处理。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六、
三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对烟气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日光灯管、采取工程措施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
二、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七、收集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运营市场化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制定本技术政策。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堆肥 、 建设、污水、立项 、法规 ,适度规模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应用新工艺、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填埋气体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防止污染环境。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运输 ,
五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地表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
